最近被揭露,HYBE董事長方時赫在公司四年前首次公開募股(IPO)期間與私募股權基金(PEFs)達成秘密協議,確保獲得約4000億韓元(約3億美元)的收入。
根據11月2日的行業消息來源,方時赫和PEFs獲得了巨額利潤,而HYBE的股價在上市后一周內暴跌60%,給散戶投資者造成了重大損失。監管當局目前正在調查方和HYBE是否違反了資本市場法律。
在2020年HYBE上市時,方時赫與Stick Investment、EastStone Equity Partners和NewMain Equity等PEFs簽訂了股東協議。協議規定,如果IPO在一定時間內成功,方時赫將獲得銷售收入的約30%。如果失敗,股份將被回購。
2020年10月15日,HYBE以每股270,000韓元(約230美元)的價格在股市首次亮相,是其IPO價格135,000韓元(約115美元)的兩倍。在交易期間,股價飆升,一度超過350,000韓元(約300美元)。然而,不久之後,PEFs開始拋售股份,導致股價在兩周內暴跌至約140,000韓元(約120美元)。
儘管HYBE成功地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了IPO,使方時赫獲得了約4000億韓元的收入,但股東協議的細節並未包含在IPO過程中。因此,不了解這些協議的早期投資者遭受了財務損失。批評者對公司證券報告中缺乏關於與大股東利潤分享協議的披露表示擔憂。
金融監管服務(FSS)表示,“我們正在檢查這些信息是否應該在證券報告中披露,以及是否有法律義務這樣做。”監督IPO過程的韓國交易所也評論說,“我們正在審查提供的材料,以確定是否有任何法律被違反。”
HYBE否認有任何法律不當行為,表示,“公司在IPO過程中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一位證券公司的代表告訴News1,“根據法律,這不是必須披露的信息。它不涉及大股東的變化,也沒有相關法規。”他們補充說,“這是在投資未上市公司時典型的私人交易,沒有法律問題。”
然而,一些人認為HYBE不能完全逃避道德責任,因為協議的敏感性——從反覆的法律審查中可以看出——並未向公眾透明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