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on對女友傷害恐嚇 遭判有期8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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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0單獨裁判部針對嘻哈歌手Iron涉嫌傷害和恐嚇威脅案件做出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和社會服務80小時的判決。

裁判部表示:「雖然被告人否認犯罪事實,但被告人以拳頭毆打被害人臉部一事獲得認定,而被告人主張被害者要求歐打自己的陳述則難以獲得認可。被告人雖然主張正當防衛,但被害者為了傷害被告人而抓住手臂的說法難以解釋,被告人的恐嚇事實則受到認可。被告人的所有犯罪事實皆為有罪。」

去年9月底,Iron在家中和女友進行性行為時,因女友不聽取其要求而涉嫌以拳頭毆打女友臉部。在10月女友提出分手要求後,Iron再次涉嫌以拳頭對女友施暴,導致其女友臉部負傷及小指骨折,並自殘自己的右大腿,同時威脅對方不可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