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 以「業務瀆職嫌疑」向警方舉報閔熙珍、ADOR 副代表

HYBE 指控 ADOR 負責人閔熙珍「企圖奪取經營權」,傳出25日下午已針對閔熙珍、ADOR 副代表,以「業務瀆職嫌疑」向龍山警察署提交告發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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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HYBE 公布中期審計報告,通過面談和信息資產調查,發現與企圖脫離 HYBE 的物證。HYBE 稱,閔熙珍指示 ADOR 管理層,制定向 HYBE 施壓的方法,讓 HYBE 出售持有的 ADOR 股份,具體討論了中途解除與藝人的專屬合約、使 ADOR 代表理事和 HYBE 之間的合約無效等方法。還有諸如「引入全球資金並與 HYBE 達成協議」、「對 HYBE 所做的一切進行激烈的宣傳」、「想想折磨 HYBE 的方法」等對話。

HYBE 以相關資料爲依據,當天以瀆職嫌疑舉報相關人士。閔熙珍則在記者會中否認說法,強調沒有試圖奪取 ADOR 的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