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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要求判處涉嫌勒索孫興慜女子五年監禁

檢方要求對兩名涉嫌勒索孫興慜(33歲,洛杉磯FC)的被告判處監禁。女性嫌疑人持續否認所有指控,而男性共犯則向這位國家足球明星道歉。

最終審訊於2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20刑事部法官林正彬主持下進行。楊姓女子被控勒索及企圖勒索,龍姓男子被控企圖勒索。檢方要求判處楊姓女子五年監禁,龍姓男子兩年監禁。

檢方批評楊姓女子的行為,指她在向另一名發生性關係的男子索款失敗後,謊稱孩子確係孫興慜骨肉。檢方指控她利用孫興慜的名人地位,成功勒索30億韓元(約20.5萬美元)。

關於她與龍姓男子的共謀,檢方指出兩人在花光30億韓元後,試圖再次勒索孫興慜。檢方同時提到,楊姓女子在犯罪過程中曾聯繫孫興慜,此舉被視為營造自身未參與後續不法行為的策略。

檢方指控她佯裝受害者,並表示儘管所有事實均已明朗,楊姓女子仍堅稱所收款項僅屬補償金。檢方指其偽裝無辜、扮演受害者角色,相關說辭雖具說服力實屬虛構。

檢方要求從重量刑,稱本案經過周密策劃,犯罪情節嚴重,楊姓女子品性惡劣,且對孫興慜造成重大精神痛苦,更強調被告持續否認犯行且未展現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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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另說明龍姓男子在兩個月內對受害人進行15次威脅施壓,其接觸對象包括孫興慜本人、私人助理、其父開設的足球學院、媒體機構及廣告公司。雖要求判處兩年監禁,但檢方認可其犯罪未遂、坦白認罪及配合調查的表現。

楊姓女子辯護律師對檢方反覆使用「表演」一詞表示異議,堅稱款項非不法所得,實為當事人因懷孕流產所受身心創傷的補償,並主張楊姓女子實為龍姓男子獨立行為的受害者。

關於30億韓元款項,辯方稱龍姓男子與一名B姓巫師取走大部分金額,並主張楊姓女子曾自掏4000萬韓元(約3萬美元)試圖阻止龍姓男子再次勒索。

楊姓女子在最終陳述中持續否認指控,對引發公眾關注致歉,但強調從未預期涉及勒索的情況,聲稱未與龍姓男子共謀,且已盡全力防止損害擴大。

她表示若當初能明辨人心,便不至於站上被告席,稱因誤信他人而陷入困境,並對未能妥善管理身邊人事深表懊悔。

龍姓男子辯護律師請求從輕發落,指當事人已反省行為並向受害人尋求寬恕,同時說明其前妻正在接受癌症治療,需負擔子女撫養責任,盼法庭考量其配合調查的態度。

龍姓男子在最終陳述中向孫興慜誠摯致歉,承認是在楊姓女子提供資料並要求修改保密協議後採取行動,坦言行為失當並再次道歉。

量刑聆訊定於12月8日下午2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