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R的金敏姬就HYBE最近決定解除她CEO職務的決定發表了正式聲明。
8月29日KST,一位法律代表代表金敏姬傳達了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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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金敏姬收到了關於她對HYBE最近公告的回應的多次詢問,包括終止股東協議和隨後要求法院確認合同終止的訴訟。因此,這份聲明將作為對所有詢問的回應。
除非雙方達成協議或一方違反合同,否則任何一方都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只有在違約發生后,一方才能獲得終止權,並且一旦向另一方發送終止通知,合同即告終止(民法典第543條,第544條)。即使合同被終止,仍然可以要求獲得合同可能帶來的利益作為損害賠償(民法典第551條)。
換句話說,合同必須得到尊重,沒有一方可以通過單方面聲明終止合同來終止合同。
CEO金敏姬從未違反過股東協議的任何部分,這一點已得到法院臨時禁令決定的確認。
因此,HYBE無權終止股東協議,HYBE單方面發出的終止通知無效。
HYBE提起訴訟以確認合同的終止,並不能突然賦予其之前不存在的終止權。
因此,股東協議仍然有效,包括CEO金敏姬的看跌期權權利。
事實上,通過讓ADOR董事會解除金敏姬的CEO職務,HYBE是違反股東協議的一方。因此,金敏姬目前處於可以行使終止協議權利的地位。
金敏姬尚未行使這一權利,但正在認真考慮此事。"
此前在8月27日KST,ADOR宣布金敏姬已辭去CEO職務,並在執行董事會議上任命了新的CEO金珠英。作為回應,金敏姬方面聲稱這些程序並非雙方同意,暗示她打算通過法律手段進行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