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團成員虛假性暴力報案不慎暴露包養事實


新人女團20代成員以強姦罪虛假控告了同齡男友,在逮捕過程中曝露了包養關係。

22日,議政府地方檢察院刑事1部(金太哲部長檢察官)將新人女團成員A某以誣告罪,還有強盜傷害罪逮捕了A某和B某。

B某是擁有豐厚資產的財力家,去年5月15日A某男友C某被B某毆打數次,結果造成肋骨骨折等傷害,此外B某涉嫌拿走C某手機儲存卡罪名。

當時B某為了拿走C某手機裡面保存的A某照片,結果犯下此罪行,但經調查C某的手機裡面並沒有特別的照片。

C某同一天以強盜傷害罪控告了B某,之後A某6月25日:“1月份被強姦。”控告了男友C某。

然而,在法官調查過程中,確認了A某與C某的戀人關係並不存在強姦事實,A某起訴是為了讓C某取消對B某的起訴。

法院相關人士表示:“誣告和強盜傷害罪是罪責很重的案件。嫌疑人的罪行非常惡劣,所以逮捕了他們。”

另外,A某是新人女團成員,作為模特還在地方美人大會獲過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