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和SM進入調解階段,一些鹿晗的對於SM公司的陳述細節浮出水面。
早前,首爾法院透露雙方通過調解不是達成友好協議,就是進入法院宣判。根據Allkpop,鹿晗宣稱SM娛樂差別對待EXO-K與EXO-M。
"SM公司對待全是韓國成員的EXO-K和對待有中國成員的EXO-M是不同的,"鹿晗通過解約訴訟表示。"從我們首次出道開始,EXO-K受到了SM娛樂的支持幫助,並積極投入宣傳工作,而EXO-M成員沒有任何宣傳活動,沒有任何資金回饋,經歷了一段艱難的時期"。
據報道,SM娛樂通過官方聲明譴責鹿晗因其他原因起訴公司。
"當他毫無理由地起訴公司,使用與吳亦凡同樣的律師事務所和同樣的方法,並且不顧合同中其他人包括其他成員在內的人的利益,在通過組合活動獲得一定知名度后選擇離開體現了他將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
早前,SBS《深夜的TV演藝》報導了鹿晗的解約事件,並且將其與2009年前Super Junior成員韓庚的解約事件進行對比。"根據韓庚的情況他贏得了訴訟,所以鹿晗和吳亦凡可能從中獲得信心,找到了同一家律師事務所,"某律師在節目上說道。"但是,如果SM娛樂已經徹底地修改了他們的合同,擺脫了不公平條件,那麼SM公司就有機會贏得這場訴訟"。
"我希望鹿晗能贏得訴訟,因為感覺中國成員在韓流市場一直處於下風,"一位網友評論道。"不過話又說回來,韓庚經歷得比吳亦凡和鹿晗更多。韓庚是第一位進入韓流的人,他在Super Junior剛出道時期並不是很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