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當時認為解約是合理的,於是便這樣做了”(Danielle)vs.“連法院都說這是不當的。單憑相信就能讓它變得合理嗎?”(ADOR)
這場爭鬥持續升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1部(主審法官南仁秀)於6月11日就ADOR對Danielle、其母親及前ADOR代表閔熙珍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進行了第二次聆訊。
在聆訊中,ADOR具體闡述了為何認為NewJeans成員Danielle違反了專屬合約。ADOR指控多項嚴重違規行為,包括未經授權與美國樂隊Emotional Oranges(EO)合作,以及在法院頒令維持ADOR合約地位後仍繼續進行獨立拍攝工作。
ADOR亦主張,閔熙珍和Danielle的母親在試圖終止合約的過程中扮演了角色。據ADOR稱,閔熙珍曾發表類似“我會安排好一切,讓你們毋須承擔罰款或損害賠償”以及“如果你們離開HYBE,我會準備相當於訴訟費用的補償”的言論。
ADOR進一步指稱,Danielle的母親在推動EO合作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包括討論將合約簽署日期倒簽至禁制令裁決之前,以及透過Danielle姐姐的業務收取款項。
ADOR亦修訂了其損害賠償索償。它將針對Danielle的合約罰款索償降至190億韓元(約1380萬韓元),但新增了100億韓元(約660萬美元)的收入損失賠償,以及10億韓元(約65.9萬美元)的名譽損害賠償。連同早前與廣告合約取消相關的31億韓元(約200萬美元)索償,總索償金額現已達331億韓元(約2400萬美元)。
ADOR表示,收入損失索償代表若NewJeans未有違反專屬合約,ADOR在該段期間本可賺取的利潤。該索償最初僅針對閔熙珍和Danielle的母親,但ADOR現已將Danielle列為共同債務人。
1. EO合作
去年5月,Emotional Oranges宣布與Danielle合作。此事發生在法院駁回對保留ADOR對NewJeans管理權的禁制令提出的異議之後,意味著ADOR的合約地位仍然有效。ADOR認為此舉構成違約,而Danielle則辯稱並未產生完成的成果,因此不構成違約。
ADOR表示:“在禁制令裁決後,Danielle仍試圖推動EO合作。我們證實已花費了17.5萬美元用於製作和藝人費用。她的母親甚至討論過將合約簽署日期倒簽至禁制令裁決之前,並透過Danielle姐姐的業務收取款項。這顯示他們無意接受禁制令裁決。”
然而,Danielle一方辯稱:“這只是在探索可能性,並未完成任何成品。當時關於合約終止的主要訴訟仍在進行。Danielle相信解約是合理的,因此她自然會尋找進行獨立活動的方法。”
2. 獨立活動
ADOR表示,在專屬合約仍然有效期間,Danielle在沒有公司參與的情況下繼續進行活動,包括與Omega和Elle等品牌的廣告及編輯工作。ADOR將這些定性為未經授權的獨立活動。Danielle回應稱,要麼沒有合約存在,要麼該工作是無償的。
ADOR解釋道:“未經ADOR參與而進行的合約和活動均屬違反專屬合約。一個具代表性的例子是2025年3月號的Elle新加坡版刊登了Danielle的內容。誰簽署了那份合約?ADOR既未獲通知,拍攝時亦無公司職員在場。”
Danielle反駁道:“確實,該照片拍攝和出版是以Danielle的名義進行的,但我們不知道合約方是誰。據我們所知,Danielle並未因該拍攝而獲得任何報酬。”
法官對此回應提出質疑,問道:“沒有人簽署合約,拍攝如何能進行?如果ADOR沒有簽署,那麼出席拍攝的人必定有人簽署了。”辯方律師表示他們不知道。
3. 演藝活動
ADOR辯稱,它多次要求糾正,但只收到形式上的回覆,最終得出關係已無法維持的結論並終止合約。Danielle一方反駁稱,一方面聲稱她可以自由工作,另一方面卻提起數百億韓元的訴訟,這是矛盾的。
ADOR解釋道:“沒有理由阻止Danielle進行演藝活動。然而,合約罰款、活動暫停導致的利潤損失以及名譽損害賠償是分開的索償。”
Danielle一方辯稱:“合約罰款接近1000億韓元(約7200萬美元),而損害賠償索償還在不斷增加。說‘自由地去工作吧’是不負責任的。沒有哪家管理公司會願意接手一個面臨如此大規模訴訟的藝人。”
閔熙珍表示:“終止合約的決定是由成年成員自願作出的。YouTube直播是成員們首先提出的,我當時曾勸阻。只有在他們決定之後,我們才討論如何將損害降至最低。那些認證信和糾正要求是由成員和家人提出的,不是我。我的行為是履行對公司和NewJeans的職責,並非鼓勵違約。”
5. Danielle的母親
ADOR辯稱,Danielle的母親充當了閔熙珍涉嫌不當行為的幫助者,並深度參與了Danielle的獨立活動。ADOR表示,群組聊天記錄顯示她參與了有關進行獨立活動的討論。Danielle一方回應稱,她只是作為支持孩子的母親行事。
ADOR聲稱:“在家長當中,她在協助閔熙珍涉嫌不當行為方面扮演了最積極的角色之一,並深度參與了Danielle的獨立活動。”
然而,Danielle一方辯稱:“她的母親對於Danielle的業務收入沒有任何職位。她只是作為母親支持女兒。家長們關於NewJeans合約終止的決定是共同作出的。只追究Danielle母親的責任是不公平的。”
關於損害賠償和審訊進度的進一步爭議
雙方亦就如何計算損害賠償以及審訊應以多快速度進行產生衝突。ADOR表示,其收入損失計算是基於“NewJeans正常運作一年時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之間的差額。”
Danielle一方辯稱,假設NewJeans全員活動的計算是 unfair 的,損害賠償應基於Danielle的個人收入。他們還表示,在沒有閔熙珍參與製作的情況下,無法估算預期收益。
雙方亦就訴訟程序的速度發生爭論。Danielle一方指責ADOR推遲提交證據計劃以及向海外品牌尋求事實調查,從而拖延審訊。ADOR回應稱,它只是需要確定合約方,而且與同類案件相比,此案的進展異常迅速。
他們亦就證人證詞存在分歧。ADOR計劃傳召Danielle的一名親屬作為證人,就閔熙珍對家長的影響程度作證。Danielle一方反對在未披露姓名的情況下提出證人請求,並質疑為何不早點透露身份。ADOR表示難以公開披露證人身份,並會以書面形式作進一步解釋。
下一次聆訊定於7月2日舉行。
常見問題:
問:NewJeans的音樂風格是什麼? 答:NewJeans的音樂風格以流行和R&B為主,融合了現代和復古元素。
問:NewJeans的首張專輯是什麼? 答:NewJeans的首張專輯名為《New Jeans》。
問:NewJeans的官方粉絲名是什麼? 答:NewJeans的官方粉絲名為“Bunn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