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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興慜勒索案罪犯就一審四年刑期提出上訴

據司法當局透露,兩名因虛構懷孕並勒索足球明星孫興慜巨款而被判勒索及企圖勒索罪名成立的被告,已就刑期提出上訴。

被判勒索及企圖勒索罪名成立的楊姓女子(28歲),已於12月9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20庭林正彬法官提出上訴。被控企圖勒索的龍姓男子(40歲)則早一天提交了上訴狀。

在12月8日進行的初審中,法院判處楊姓女子四年監禁,龍姓男子兩年監禁。法院裁定,楊姓女子從孫興慜處獲得的3億韓元(約23萬美元)「按照一般社會標準,金額過大,不能視為終止懷孕的補償」,並補充說沒有證據顯示孫興慜曾要求對方墮胎。法院結論是,該筆款項是在楊姓女子承諾對所謂的終止懷孕一事保密的前提下支付的,並認定她完全知悉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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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釋量刑理由時指出,孫興慜作為公眾人物,對此類犯罪行為特別脆弱;楊姓女子利用此弱點獲取了巨額金錢;她否認控罪且毫無悔意;以及案件公開後,孫興慜很可能遭受了重大的心理困擾。法院同時也考慮到楊姓女子無前科,且第二次勒索企圖並未成功。

關於龍姓男子,法院指其行為「超越了單純的威脅」,強調他利用孫興慜的明星身分作為籌碼,威脅要將指控曝光給媒體和廣告商。法院進一步考慮到龍姓男子的犯罪前科,以及他未獲得孫興慜的原諒,但同時也考慮到其勒索企圖最終失敗。

調查顯示,曾與孫興慜交往的楊姓女子,於2023年6月向孫興慜發送了一張胎兒超聲波圖像,虛構自己懷孕,並藉此勒索了3億韓元(約23萬美元)。其後,她的男友龍姓男子被指控於2024年3月向孫興慜索要額外的7千萬韓元(約5.4萬美元)。

當局發現,楊姓女子最初試圖以懷孕為由向另一名男子下手,但對方沒有回應,於是她將目標轉向孫興慜,捏造懷孕事實以騙取金錢。在花光所有勒索所得並陷入經濟困難後,楊姓女子與其新伴侶龍姓男子試圖從這位足球明星身上榨取更多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