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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入朴娜勑住宅盜竊男子對兩年刑期提出上訴

一名30多歲男子因闖入藝人朴娜勑住宅盜取價值數千萬韓元財物被判監禁,現已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將重新審理。

韓國時間11月25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1部,上訴審)宣布將於明年1月22日舉行被告A某涉嫌盜竊與夜間住宅侵入案件的首場上訴審理。

A某被控於4月4日潛入朴娜勑位於首爾龍山區的住所,盜取價值數千萬韓元貴重物品後逃逸。警方調查時,他聲稱當時並不知道該住宅屬於朴娜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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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還曾試圖銷贓。調查另確認A某於三月下旬曾在龍山區其他住宅犯下另一起盜竊案並被捕。

今年三月,一審法院以盜竊及夜間住宅侵入罪判處A某兩年監禁。法庭指出:「被告雖承認指控,並表示將於4月11日向龍山警署自首,促使贓物歸還受害人(朴娜勑)。但被告具同類前科,盜竊物品價值高昂,且受害者要求嚴懲。」

儘管A某在審訊中承認罪行並表示悔意,但在獲判刑期後立即提出上訴。

此外,因業務過失收受贓物被起訴的B某C某在一審中分別被判處200萬韓元與300萬韓元罰款。由於未提出上訴,其判決已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