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方已就二審法院對演員吳永壽(81歲)作出的無罪判決提出上訴,向最高法院遞交抗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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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界消息,檢察廳已於11月17日向法院提交上訴狀。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抗訴須於判決宣布後七日內提出,以請求上級法院進行審查。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抗訴6部於11月11日撤銷一審判決,在吳永壽的二審庭審中宣告無罪。一審原判處其八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一審法院最初判處八個月監禁、緩刑兩年,並要求完成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檢方對判決不服提起抗訴,並在一審與二審中均求處一年刑期。
二審合議庭在判決理由中指出:「被害人A某於事發約六個月後曾接受性暴力諮商,並向熟人透露事件經過。吳永壽在接獲其要求道歉的訊息後亦曾回覆致歉。」
但法官補充說明:「A某的記憶可能隨時間推移產生扭曲」,強調「存有合理懷疑時應作有利被告之認定」,闡明無罪判決的依據。
法院同時考量演員當時所處狀況,指出:「考量其因Netflix《魷魚遊戲》獲得國際關注,即便僅是傳出性犯罪嫌疑,亦可能對演藝活動造成重大影響」,認為在這種情境下傳送道歉訊息的行為並非異常。
法院亦對擁抱與親吻指控不予採信,法官表示:「被害人陳述未能明確區分禮節性擁抱與指控行為,難以認定構成強制猥褻要件。」
判決宣布後,吳永壽當場向媒體簡短表示:「對法院的明智判決深表敬意與感謝。」
被害人則透過法律代理人發表聲明,稱此為「令人遺憾的判決」,並敦促司法機關「應認真反思本案判決傳達的社會訊息」。
吳永壽於2022年11月因涉嫌強制猥褻遭不拘留起訴。其被控於2017年兩度對劇團女團員A某實施強制猥褻,包括在步道強行擁抱,及於住處附近強吻。吳永壽雖承認曾牽手,但始終否認所有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