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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東元無牌駕駛案獲檢方不予起訴 避過審判

歌手鄭東元因涉嫌無牌駕駛被移送檢方後,獲檢方作出不予起訴決定,避過起訴程序。

根據首爾西部地方檢察廳消息,檢方於11月6日對違反《道路交通法》無照駕駛的鄭東元作出暫緩起訴處分。

暫緩起訴意指雖然承認違法事實,但檢方在綜合考量事件相關情況後決定不進行刑事起訴。

案件源於2023年,當時年僅16歲的鄭東元在法定不得考取駕照的年齡期間,於慶尚南道河東郡無照駕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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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東元所屬經紀公司今年9月曾解釋,歌手當時「在故鄉河東郡住家附近的山路練習駕駛約10分鐘」。

此事後續引發勒索案,一名A姓熟人涉嫌以公開駕駛影片為要脅,向鄭東元勒索2億韓元(約13.7萬美元)。

據悉鄭東元拒絕支付款項並主動向警方舉報,儘管此舉可能使自身面臨法律後果。相關勒索案嫌疑人現已被捕並接受審判。

這並非鄭東元首次面臨類似指控。2023年3月他曾因在高速公路駕駛電單車被查獲,當時同樣獲檢方作出暫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