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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演員趙炳圭對校園霸凌指控者損害賠償訴訟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37庭已駁回演員趙炳圭對其校園霸凌指控者「A」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 

根據法庭紀錄,趙炳圭方主張:「A透過虛假指控嚴重損害趙炳圭名譽,導致趙炳圭因廣告合約終止及電視劇、電影演出取消遭受總計40億韓元損失,另要求追加2億韓元精神賠償。」 

由於A目前定居紐西蘭,未能出庭應訴且未提交充分證據,但法院仍判決A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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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僅憑趙炳圭方提交的證據,難以認定A進行虛假指控。趙炳圭方雖提交其與A及另一名熟人的對話紀錄,但A從未在對話中承認捏造指控。」

法庭同時指出:「A刪除原始指控文章的行為,很可能是在趙炳圭律師告知損害賠償訴訟將造成巨大負擔後,因恐懼所致。」

儘管趙炳圭提交留學紐西蘭期間同窗證詞,否認曾參與霸凌,但法院以證人屬「親近友人」為由認定證詞存在偏頗。 

最終法院駁回趙炳圭對A的訴訟,並判令趙炳圭承擔雙方訴訟費用。另一起針對A的損害賠償訴訟已在檢方調查階段遭撤案。 

趙炳圭方對此表示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