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手兼演員朴有天(39歲)因違反法院禁制令及專屬合約持續進行獨立演藝活動,近日被判須支付損害賠償金。
9月27日,首爾高等法院民事合議8-1部(主審法官**金泰浩、元益先、崔承元**)就**Loud Fun Together**對**朴有天**及其前經紀公司**Re Cielo Co.**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作出判決。
法院判令朴有天與**Re Cielo Co.**共同賠償5億韓元(約36萬美元)及延遲利息。朴有天的法律團隊主張其與公司的專屬合約早已終止,但法院駁回此項主張。
判決指出朴有天在未獲**Loud Fun Together**同意的情況下從事演藝活動,違反專屬合約及先前法院頒布的禁制令。此次判決維持了2023年12月一審法院要求相同賠償金額的裁定。
**Loud Fun Together**原從朴有天前經紀公司**Re Cielo Co.**取得其專屬管理權直至2024年。然而2021年5月,朴有天要求解約。在公司未接受其要求後,朴有天單方面宣布合約無效,並透過由熟人營運的另一間經紀公司重啟活動。
2021年8月,**Loud Fun Together**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朴有天參與演藝活動並獲准。儘管如此,朴有天仍持續進行演出及廣告代言,促使公司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這並非朴有天首次涉及法律爭議。2019年他因涉嫌吸食冰毒被起訴,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雖曾宣布退出演藝圈,其後仍以日本等海外市場為中心持續活動。
常見問題:
問:朴有天曾經涉及過什麼緋聞嗎? 答:朴有天曾經與多名女星傳出過緋聞,但最終都沒有得到證實。
問:朴有天的粉絲名稱是什麼? 答:朴有天的粉絲名稱是「Micky有天」。
問:朴有天曾經獲過什麼獎項? 答:朴有天曾經獲得過多個演藝獎項,包括MBC演技大賞、SBS演技大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