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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現身法庭 就260億韓元(約1.98億美元)「賣回權」訴訟對決HYBE

ADOR代表理事閔熙珍於9月11日親自出席與HYBE就賣回權(Put Option)行使問題的第二輪庭審。

當日下午乘坐計程車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閔熙珍,被目擊面帶微笑步入法院建築。

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31部(審判長南伊洙)主持的本次庭審,主要審理以閔熙珍為首的三名原告要求HYBE支付賣回權股份對價及確認股東協議終止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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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曾於去年11月向HYBE發出行使賣回權的通知。根據協議條款,她有權獲得相當於其持有ADOR股份75%的金額,乘以ADOR最近兩個財年平均營業利潤13倍的款項。

計算基準的2022年與2023財年期間,ADOR營業利潤分別為2022年40億韓元(約304萬美元)和2023年335億韓元(約2546萬美元)。根據去年4月公布的ADOR審計報告,閔熙珍持有573,160股(佔公司股份18%)。據此推算,其主張金額約達260億韓元(約1.98億美元)。

HYBE則主張雙方股東協議已於去年7月終止,因此閔熙珍的賣回權行使權利隨之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