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因勒索已故演員李善均而被定罪的夜店經理,近日在另一起毒品案中被判處額外刑期。
8月25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三庭維持對一名姓金的經理違反《毒品管制法》罪名的一年有期徒刑判決,與此前一審判決結果一致。
金某此前因通過勒索從李善均處獲取3億韓元(約合21.5萬美元)已被判處五年六個月監禁。加上新判決的一年刑期,其總刑期增至六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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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同時命令金某完成40小時戒毒康複課程,指出其再犯風險高且毒品犯罪對社會危害嚴重。她被指控在2023年三次分別使用冰毒和大麻。法院強調其作為累犯的嚴重責任——此前已有六次同類犯罪記錄。
同案中,江南區一名代號"A"的醫生被指控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期間向金某提供冰毒、氯胺酮等毒品。雖然一審被判兩年監禁,但上訴法院因其2021年購買液態大麻的單獨指控被撤銷,將刑期減為一年六個月。
法院表示:"毒品犯罪本身具有隱蔽性,且存在再犯風險。本案涉及的毒品類型和使用頻次表明,犯罪行為的嚴重性不容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