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戀愛實境節目《我獨自生活》一名前女成員因在社交媒體公開其他參賽者私生活,被法院判處誹謗罪成立。
7月9日,由首席法官許正仁主持的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10庭宣判,一名30多歲女性(代稱「A」)因違反《信息通信網利用促進及信息保護法》,被判處200萬韓圜(約1,460美元)罰款。
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5月3日期間,「A」四次在社交媒體上未經修改地公開她與男參賽者「B」的KakaoTalk對話紀錄,以及「B」與第三者的聊天內容,當中包含粗俗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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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指控「B」「在與我交往期間與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並原封不動上傳對話內容。據悉兩人曾同期參與《我獨自生活》節目錄製。
法庭上「A」辯稱所述均屬事實,公開內容是為防止其他女性遭受性侵害,主張其行為符合公共利益。
但法院反駁指:「即使受害人(B)在道德上應受譴責,以實名公開KakaoTalk私密對話並在網路散播,已遠超社會可接受範圍。」法官補充:「考慮到誹謗性質及社交媒體廣泛傳播力,此舉不能被視為符合公共利益。」
法官同時指出,量刑已考慮「A」的經濟困難狀況及其對案件事實的承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