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最高法院維持原判,裁定一名女性直播主(BJ)A某勒索歌手兼音樂劇演員金俊秀8.4億韓元(約610萬港元)罪名成立,判處7年有期徒刑。
5月1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0-1部以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勒索罪名,判處A某7年監禁。A某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第三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A某曾在視頻平台Soop(前稱AfreecaTV)活動。她被指控在2020年9月至2024年10月期間,分101次向金俊秀勒索錢財。調查人員透露,她錄下與金俊秀的私人對話,並威脅若不付款便會在社交媒體公開。
在一審中,A某的辯護律師稱她因沉迷異丙酚(propofol)導致判斷力受損,並稱其因經濟困難而犯案以籌集吸毒資金。其律師團隊以A某已悔過及部分款項用於支付患前列腺癌父親的醫療費為由,請求輕判。
A某在法庭上親自陳述,表示深感悔恨。她稱因令家人蒙羞而感到人生完結,又指看到家人到拘留所探望令她非常痛苦。她形容自己的決定愚蠢可恥,並在二審前向法庭提交了兩封道歉信。
議政府地方法院刑事1庭最初判處A某7年監禁,與檢方求刑一致。被告及檢方均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維持原判。
法庭解釋指,A某在與受害人關係惡化後,決定利用雙方私密關係中的錄音及照片勒索錢財。法庭指出她在4年間犯案101次,勒索8.4億韓元(約610萬港元),考慮犯罪手法及持續時間後認為情節特別嚴重。
在二審中,檢方再次要求判處7年監禁並駁回上訴。A某的律師重申其深切悔意,表示無意再犯,並請求法庭考慮A某不穩定的精神及經濟狀況,指其父親患病無法支持她改過自新。
A某在最後陳述中向金俊秀誠摯道歉,承認造成情感及經濟損害。她解釋自己長期受嚴重抑鬱、失眠及驚恐症困擾,導致沉迷異丙酚。她稱已努力與受害人和解並撰寫道歉信,承諾永不再犯,並希望從事醫療工作幫助像父親那樣的人。
主審法官質問A某是否曾向金俊秀發送威脅信件。A某承認寄信但否認意在威脅。當被問及是否因報復性威脅被起訴時,A某稱未收到起訴書。她亦承認兩年前曾將一段錄音交給記者。
法庭指出,考慮犯罪持續時間、手法及勒索金額,本案情節極其嚴重。受害人報稱因持續威脅承受極大壓力及抑鬱。法庭同時下令沒收作案用的兩部手機以防再犯。
事後金俊秀表示自責,並從此避免與他人有非工作往來。他稱在某種程度上感謝A某讓他意識到這點。
其所屬公司PALMTREE ISLAND發表聲明,指A某非法錄製私人對話並威脅在社交媒體公開,強調雖金俊秀無過錯,但即使一則虛假報導也可損害藝人形象,導致他無法出演節目及聲譽受損,並指A某持續威脅稱自己已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