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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針對PLAVE虛擬化身惡意侮辱等同對幕後真人構成法律罪行

一名對虛擬K-Pop男團PLAVE成員發表侮辱性言論的網民,因侵犯成員權利被判賠償。

韓國時間5月14日,議政府地方法院張裕珍法官裁定網名「B」的被告侮辱PLAVE五名成員成立,構成「侵犯人權」行為,判處B需向每位成員支付10萬韓圜(約73美元)賠償金。法官表示:「在元宇宙時代,使用虛擬化身可視為科技使用者表達自我及與他人交流的另一種方式。就此而言,侮辱虛擬化身等同侮辱化身背後的實際使用者。」 

2024年7月期間,B曾上傳多篇帖文及影片侮辱PLAVE,並對虛擬偶像成員幕後真人身份提出指控。PLAVE五名成員隨後透過所屬公司對B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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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期間B辯稱相關侮辱內容「並非針對虛擬角色背後的真人,因此不構成侵權行為」。但法官駁回此主張,指出:「即使未使用真實姓名或特定稱謂,只要透過上下文能識別特定對象,即構成對該對象的侵權行為。」 

法官最終裁定:「當虛擬化身使用者的真實身份為公眾所知時,對化身的侮辱行為應視同對真人使用者的侮辱。PLAVE成員真實身份已成為公開資訊,且B是在知曉該情況下犯案,故可認定其行為針對原告本人。」

本案成為韓國司法史上首例判定「針對虛擬化身的惡意侮辱等同對幕後真人構成侵權」的判決,為未來類似案件確立判例。 

PLAVE於2023年3月發行首張單曲專輯《Asterum》出道,成員包括藝俊諾亞斑比銀虎河玟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