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演員兼諧星李載浦(65歲)因詐騙熟人2000萬韓圜(約14,500美元)被判處罰款。
韓國時間6月3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6部法官朴鍾雄以詐騙罪判處李載浦繳納1000萬韓圜(約7,250美元)罰金。
李載浦被指控於2020年11月在仁川江華島某住宅內,以虛假藉口騙取熟人A某2000萬韓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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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李載浦聲稱款項用於資助妻子經營的服裝店,但事後被揭發將資金挪作他用。調查還發現他在金融機構有巨額未償債務。
法庭指出:「犯罪性質與手法顯示被告品行不良,且在累犯狀態下再犯,犯案時未表現悔意。」
但法庭同時表示:「被告已承認錯誤,受害者家屬事後與被告達成和解並表示不願追究,且被告無同類前科。」
李載浦1983年通過MBC《搞笑大會》出道成為諧星,後參演《第四共和國》、《乞力馬扎羅的豹》、《銀實》及《野人時代》等電視劇,2006年轉行加入報社從事媒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