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在專屬合約法律糾紛期間,NewJeans未經ADOR事先批准不得進行任何個人或第三方演藝活動,進一步強化了所屬社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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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法院部分批准了ADOR的禁令申請,並表明這項限制將持續至合約有效性裁決出爐為止。每項違規行為將面臨10億韓元(約72.5萬美元)罰款,相關訴訟費用由NewJeans承擔。
此前3月法院已禁止組合簽訂獨立廣告合約,4月NewJeans提出異議遭駁回後,法院再次確認該裁決。雖然最新判決鞏固了ADOR的立場,但NewJeans仍以信任破裂為由堅持解約。下次庭審定於6月5日舉行。
韓國網民與粉絲對NewJeans可能長期無法活動感到失望,紛紛留言:
"說實話這判決很合理...她們之前表現得像法律不適用於自己,只想和喜歡的製作人合作。法官肯定對她們印象不好。"
"我們很久都看不到NewJeans了..."
"正義得到伸張。就該這樣處理。如果還有良心,至少該向其他團體和公司職員道歉。"
"哇,每次違規10億韓元...現在連宣傳嘗試都是虧損。想出走卻被法律強制留下。若想回歸(雖然希望她們別回來),應該親自向HYBE藝人尤其是ILLIT和經紀人們低頭道歉。"
"就算未成年,法定監護人簽約後就受法律約束。把法律看得多輕才會想用雙重標準當'證據'? 老實說責任在:1. 閔熙珍洗腦她們 2. 煽風點火的律師事務所 3. 成員們自身不講理。 GG(遊戲結束)。"
"閔熙珍到底躲在哪?"
"有些人支持NewJeans可能只因討厭房時爀...但我們要現實而非感情用事。合約不是兒戲。"
"到這地步也該考慮回去了。這可能是最後機會。"
"如果不跟隨閔熙珍,她們本可繼續當上升期明星。"
"真的很可惜。本來是NewJeans的時代...若非閔熙珍,她們早該回歸並續簽所有廣告。現在像'我得不到就要毀掉'。心疼被捲入的女孩們和她們父母。"
"我預測:NewJeans會與ADOR和解,10至12月間換新製作人發歌..."
"如果NewJeans去年底如期發歌宣傳,可能已碾壓aespa和IVE。太遺憾了。"
"總會有新星取代。無論多紅,時間夠久就會被替代。這就是現實。"
"現在看銀行帳戶只出不進,應該開始頭痛了吧。"
"真心希望她們回去重新活動。拜託了。"
"當然10億韓元是巨款,但驚訝居然沒更高。這不算單方面違約嗎?"
"閔熙珍人在哪?現在到底在幹嘛?"
"快點回去吧。求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