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創辦人房時赫涉4000億韓圜(約2.9億美元)詐騙案遭調查 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5月28日,韓國金融監督院(FSS)正準備就證券詐騙指控,對HYBE創辦人兼董事長房時赫展開正式刑事調查。此案涉及一宗具爭議性的4000億韓圜(約2.9億美元)交易,根據《資本市場法》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據業內消息,FSS調查2部已取得證據顯示,2019年房時赫向既有HYBE投資者謊稱公司無上市計劃,導致投資者將股份出售給由房時赫關聯人士設立的私募基金(PEF)。與此同時,HYBE卻正積極推進上市程序,包括申請指定審計機構等必要步驟。

FSS認定此行為可能構成《資本市場法》下的詐騙性不公平交易。房時赫據報與該PEF簽訂利潤分成協議,獲取約30%投資收益,最終獲利約4000億韓圜(約2.9億美元)。這些股東協議並未在HYBE正式上市文件中披露。

FSS計劃盡快完成調查,並透過快速通道通報檢方。此外,首爾地方警察廳金融犯罪調查組亦正對此案展開獨立調查。

HYBE發言人聲明所有交易均經法律顧問審核,且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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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調查進度在媒體首次披露HYBE上市過程可能涉及不當行為六個月後加速。最初被視為信息披露違規的案件,現已轉交FSS其他部門重點調查不公平交易行為。

投資銀行界消息指,FSS已掌握多項證據顯示房時赫HYBE在積極推進上市準備的同時誤導既有投資者。2019年11月,HYBE委任安永韓英為指定審計機構,相關文件明確顯示上市意圖,與早前向投資者聲稱的內容矛盾。

2020年HYBE上市(當時仍名為BigHit娛樂)前,房時赫STIC投資Easton股權合夥公司(Easton PE)及New Main股權簽訂協議。這些合約賦予房時赫獲取上市後股份銷售約30%利潤的權利,並包含上市失敗時的股份回購條款。

若違規行為確認,房時赫可能面臨《資本市場法》第443條嚴懲。當非法所得超過50億韓圜(約290萬美元)時,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或最低五年監禁。當局正密切關注此案影響,若容忍大股東與PEF間未披露的利潤分成協議,資本市場投資者信心恐嚴重受損。

金融業專家指出,HYBE案堪稱IPO過程詐騙交易的典型範例。專家警告若監管機構未能強力應對,類似案件恐更頻繁發生。STIC投資Easton PENew Main股權於2018至2019年間從LB投資AlpenRoute資產管理等早期投資者手中收購大量HYBE股份。據報在收購前,既有投資者曾敦促HYBE推進上市準備,但遭房時赫HYBE高層以「現階段上市不可行」為由拒絕。

調查人員其後取得證據顯示HYBE當時正積極籌備上市,包括內部會議及向審計機構提交的正式文件,顯示公司對既有股東存在故意誤導行為。隨著金融與司法調查深入,此案結果可能為韓國公開市場透明度與問責制度樹立關鍵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