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網民對黃正音挪用公司資金投資加密貨幣的反應

黃正音因涉嫌挪用其實際擁有的經紀公司資金投資加密貨幣而受審。

5月15日,濟州地方法院刑事2部法官林在男對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業務侵佔)而被不拘留起訴的演員黃正音(41歲)進行了首次公審。

根據起訴書,黃正音被指控截至2022年12月共挪用約43.4億韓元(約310萬美元)的公司資金。其中包括2022年初以預付款名義收取的7億韓元(約52萬美元),據稱她將這些資金用於投資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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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正音被指控從其經紀公司挪用約43.4億韓元(約310萬美元),該公司據悉由她通過家族法人100%控股。即使黃正音擁有公司100%股權,由於其結構為家族法人,韓國法律仍將該企業視為完全獨立的法人實體。這意味著她不能將公司資金視為個人財產。雖然支付自己薪水、收取股息或支付合法業務開支是被允許的,但將公司資金用於個人消費,如購買汽車、奢侈品或投資加密貨幣,則被視為違反信託責任,可能引發稅務審查、罰款或侵佔指控。

黃正音的律師團隊在審判中承認了指控。

韓國網民對黃正音挪用巨額資金投資加密貨幣感到震驚,他們留言道:

"她大概是瘋了,想著『先讓錢增值再還回去』..."
"她還叫別人不用擔心因為她很有錢,結果自己卻去貸款。唉。"
"如果是100%控股的一人經紀公司,可能以為是自己的錢就隨便用了吧。"
"認真的嗎..."
"加密貨幣——這根本不是投資,根本是賭博,笑死。"
"哇。"
"哇...我用自己1500萬韓元(10,723美元)投資都緊張得要死,明星的思維果然不同..."
"侵佔規模這麼大真令人震驚。"
"可能我不太懂,但之前那些明星不是因為一人公司=個人而被罰款嗎?所以他們要繳個人所得稅而不是公司稅。為什麼這次不被視為個人行為?"
"至少該問問會計師事務所。就算是一人公司也是法人啊。"
"這不是一人公司,是家族法人。文章說她100%控股,但結構上不是一人公司,而是家族法人,法律上不同。家族法人將股息收入分配給家庭成員以減輕所得稅負擔,還能降低資本利得稅和遺產稅,贈與稅豁免優惠也更多。"
"太瘋狂了。"
"說實話,現在看到有人用公司資金投資加密貨幣,我基本就認定是騙子了。哪個正經商人會拿公司錢去賭加密貨幣這種高風險東西?"
"挪用公款玩加密貨幣...糟糕。"
"天啊。"
"她虧光了嗎?"
"為什麼要做這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