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音承認挪用42億韓元公司資金投資加密貨幣

演員黃正音因涉嫌挪用其實際控制的公司資金投資加密貨幣而出庭受審。

15日,濟州地方法院刑事2部法官林在男對41歲的黃正音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業務侵佔罪進行首次公審。

根據起訴書,黃正音被指控從其經紀公司挪用約43.4億韓元(約309.7萬美元)。該公司已知由其通過家族企業全資擁有。2022年初左右,她涉嫌以臨時支付為藉口,從公司貸款資金中提取7億韓元(約49.9萬美元)投資加密貨幣。截至2022年12月,她被指控挪用全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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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透露,被挪用的資金中約42億韓元(約300.2萬美元)被投資於加密貨幣。

黃正音在庭審中承認了指控。其辯護律師表示:「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但被告投資加密貨幣是出於發展公司的意圖。由於公司不能直接持有加密貨幣,投資暫時以她的名義進行,從而導致目前的指控。」

辯方補充:「由於公司的利潤來自被告的活動,收入最終屬於她。加密貨幣已出售,部分損失已得到賠償。剩餘金額將通過出售房地產償還。我們請求法院考慮這些情況和動機。」

黃正音的團隊還請求延期審理以安排全額賠償損失,法院接受了這一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