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控勒索歌手俊秀並敲詐錢財的女性BJ(廣播騎師或主播),在上訴審判中維持了她的監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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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首爾高等法院的10-1刑事部(主審法官李相浩、李在信和鄭賢京)對被控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敲詐勒索)的BJ進行了上訴判決聽證會。
該女性BJ被發現從2020年9月到2024年10月勒索俊秀,共敲詐了840百萬韓元(約合60.3萬美元)的錢財,涉及101起事件。
在今年2月的初審中,她被判處7年監禁。BJ以判決不公為由提出上訴,而檢方則以法律解釋錯誤為由提出上訴。
上訴法院表示,“被告系統地勒索受害者,近四年內共勒索了101次,金額巨大,”並強調,“考慮到犯罪的持續時間、使用的方法和敲詐的金額,犯罪的嚴重性極高。”
他們補充說,“由於持續的威脅和財務要求,受害者無法過上正常生活,遭受了極度的壓力和抑鬱。受害者請求重判,”解釋了他們裁決的依據。
法院還下令額外沒收BJ的移動設備,包括一部含有與金俊秀私人對話的手機,擔心歸還手機可能造成進一步的傷害。
法官表示,“一部被沒收的手機和一部智能手機設備根據刑法第48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應予以沒收。因此,檢方的上訴是有效的。”
在4月的初審中,該女性BJ表示,“我真誠地道歉,並請求受害者的原諒,因為他因我而受傷和痛苦,”並補充說,“我以生命發誓,我再也不會造成傷害了。”
5月2日,BJ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反對第二次審判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