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 An透露《Piki Piki Song》全球成功后版權收入僅約26萬韓元

歌手Tony An,現在著名的"Piki Piki Song"的原創者——被廣泛認為是韓國職業棒球Kia Tigers啦啦隊舞蹈的背景音樂——透露他的版權收入僅為約260,000韓元(約合200美元)左右。

根據23日音樂產業報告,原曲基於2001年出道的三人男子組合JTL的"MY Lecon",由Jang Woo hyuk、Tony An和Lee Jae Won組成。"Piki Piki Song"是該曲目的重製版本,由印尼DJ編排,具有更高的BPM和其他修改。

當Kia Tigers的投手在防守時三振對方擊球手時,會播放這首歌曲,促使啦啦隊表演半自動化的例行公事——從座位上站起來,豎起大拇指,上下擺動手臂。

一段展示啦啦隊Lee Jooeun在化妝時隨意表演例行公事的視頻走紅,吸引了全球關注。其中一個與"Piki Piki Song"同步的視頻,在YouTube上獲得了超過9300萬次觀看。去年8月,《紐約時報》甚至強調了啦啦隊舞蹈的全球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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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這首歌曲在各種社交媒體平台上廣受歡迎,並在遊戲等中廣泛使用,Tony An在歌曲已經成為轟動之後才註冊版權。

在SBS節目"My Little Old Boy"中,他透露他僅在三個月前註冊了版權,到目前為止,僅賺了約260,000韓元——他開玩笑說這筆錢只夠買一輛豪華汽車的方向盤。

當被同行藝術家問及為何在歌曲發布時沒有註冊版權時,Tony An解釋說:"看來我的前公司只是忘記了。我從未想過我20年前寫的歌曲會變得如此受歡迎。"

他補充說:"說實話,直到最近這首歌才不那麼突出。"他回憶說,當他最終去韓國音樂版權協會註冊為"Piki Piki Song"的原創者時,官員們感到震驚,查看新聞文章並評論說:"那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