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浩仲繼續在酒駕逃逸案中堅稱自己無辜

Trot歌手金浩仲強烈否認試圖通過飲酒來阻礙血液酒精含量測量的指控,即所謂的“酒精載入”,並堅決主張自己的清白。

金浩仲的酒駕逃逸案件仍然是爭議的熱點話題。他因去年5月在首爾江南區狎鷗亭路酒後駕車被捕並起訴,當時他越過中心線撞上了對面的一輛計程車,然後逃離現場。在初審中,他被判處兩年半監禁。

然而,在上訴審判中,金浩仲聲稱他沒有使用“酒精載入”方法,並抗議裁決的不公平性。

在上訴的第一次聽證會上,金浩仲的律師辯稱:“酒精載入通常涉及在預期會有呼吸測醉器測試的情況下飲用烈酒,以干擾準確測量。”他指出,由於金浩仲已經知道他的經紀人計劃代表他自首,因此他沒有理由嘗試酒精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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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進一步補充說:“如果是酒精載入,他會選擇烈酒,而不是罐裝啤酒”,並質疑:“他是一個30多歲的壯漢——為什麼要選擇這麼弱的飲料來提高他的血液酒精水平?這說不通。”

關於金浩仲在酒駕事件后讓他的經紀人代替他虛假自首的指控,辯護方辯稱:“這個決定是由公司的董事和經紀人做出的,金浩仲只是被動地跟隨,而不是積極地引導情況。”

此外,關於根據某些犯罪的加重處罰法案指控的危險駕駛致人傷害,辯護方聲稱:“許多證詞表明他沒有醉到無法正常駕駛的程度”,認為不能斷定他醉到無法正確駕駛。

儘管金浩仲在事故后十天承認了罪行,但警方最初以酒駕罪名指控他並將他移交給檢方。然而,檢方沒有在起訴書中包含酒駕指控,因為他們認為僅通過追溯計算很難確定他的確切血液酒精水平。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部26的首席法官崔敏惠在初審裁決中表示:“他不僅不負責任地逃離現場,還讓他的經紀人代替他虛假自首,這在初步調查中造成了混亂,並嚴重浪費了警察資源。”然後判處他兩年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