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習慣性使用毒品而被判刑的演員劉亞仁(本名Uhm Hong Sik,38歲),在第二次審判中被檢方求刑4年後,請求寬大處理。
24日,首爾高等法院第5刑事部(審判長Kwon Soon Hyeong, Ahn Seung Hoon, Shim Seung Woo)對劉亞仁違反毒品管理法(精神活性物質)的上訴進行了最終審理。
當天,劉亞仁穿著薄荷色的囚服進入法庭,與之前的審判一樣。證人審查結束后,檢方表示,“判決應與原判決相同”,並請求與第一次審判一致的4年刑期。
在最後的陳述中,劉亞仁說:“我向那些因我的行為而受傷和失望的人道歉。我給父母、同事、支持者和粉絲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這是一種背叛和犯罪。我深感後悔。”
他繼續說,他在拘留期間一直在反思這個案件,並補充說:“我感謝這個反思的時間,並致力於康復和恢復。我在這裡和公眾面前,以及在這個神聖的法庭前,以堅定的決心發誓。”
最後,劉亞仁說:“無論我在哪裡,我永遠不會忘記我的罪行的嚴重性,也不會放棄我的良心。我真誠地請求一個機會,通過學習和生活向社會展示我堅定的意願。我將以更成熟和健康的方式面對世界,”他低下了頭。
此前,劉亞仁去年10月因在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反覆使用丙泊酚和氯胺酮等物質181次,以及以他人名義非法獲得安眠藥處方44次而被起訴。他還被控在美國與包括熟人崔某在內的四名共犯一起吸食大麻,並指示YouTuber金某見證並參與該行為。
在去年9月舉行的第一次審判中,劉亞仁被判處1年監禁和200萬韓元罰款。然而,法院發現他教授大麻使用或指示銷毀證據的指控證據不足,並宣告他無罪。檢方提出上訴,尋求更重的刑罰,劉亞仁方面也對第一次審判的決定提出上訴。
在之前的上訴中,劉亞仁的辯護團隊辯稱:“他並非故意違反法律或規定,而是因為已經身心困難的情況而對鎮靜藥物上癮”,並請求寬大處理,提到他在8月失去了父親。
與此同時,劉亞仁的第二次審判裁決定於明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