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勒索從已故演員李順圭那裡敲詐了3億韓元(約206,930美元)的女子被判處3年半監禁。
12月19日韓國標準時間,仁川地方法院第4刑事部判處成人娛樂場所經理'A'(30歲)3年6個月監禁。她的同夥,前女演員'B'(29歲)也被判處4年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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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刑事部的法官洪恩淑表示,“由於'A'的罪行,受害者遭受了恐懼和精神上的痛苦。'B'通過勒索加劇了受害者的痛苦。受害者同時也因非法藥物使用而面臨調查,由於嚴重的精神和情感上的痛苦選擇了結束生命。雖然還有其他因素影響了他的決定,但不能否認'A'和'B'對他的精神負擔有所貢獻。”
之前在2023年9月,'A',與李順圭相識,聲稱自己被一名黑客威脅,該黑客能夠訪問她手機內容,從而從已故演員那裡敲詐了3億韓元。後來揭露'B'使用非法SIM卡侵入'A'的手機,並說服'A'勒索李順圭。'B'以將'A'因非法藥物使用交給警方為威脅,然後也利用李和'A'之間的電話對話來威脅李順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