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第51民事部已將前ADOR首席執行官閔熙珍與前ADOR員工'A'之間的誹謗訴訟轉至調解。這意味著法院建議通過調解解決此案,而不是進行審判。
此前在今年8月,前ADOR員工'A'因誹謗起訴閔熙珍,要求賠償1億韓元(約合70,000美元)。'A'在ADOR工作期間報告了一起職場性騷擾案件,並聲稱閔熙珍試圖掩蓋此案。後來,在一系列新聞聲明中,閔熙珍透露了案件細節,'A'聲稱這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除了對閔熙珍提起誹謗和虛假聲明的訴訟外,'A'還向首爾西部地方勞動就業辦公室報告了前ADOR副總裁'B',即性騷擾案件的被告,指控其不公平的管理和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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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地方法院批准了'A'要求將閔熙珍的財產列為誹謗訴訟的臨時扣押,這意味著如果'A'贏得訴訟而閔熙珍未能支付賠償金,法院有權扣押閔熙珍的臨時扣押作為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