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劉亞仁的拘留期因面臨習慣性藥物使用指控的第二次審判而延長

演員劉亞仁因面臨習慣性藥物使用指控的第二次審判,其拘留期已被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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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0月18日韓國標準時間的法律消息來源,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五庭將劉亞仁的拘留期延長了兩個月。這是繼他在9月3日的第一次審判中被判違反藥物管制法,被判處一年監禁並被拘留之後的事情。劉亞仁已對該判決提出上訴,根據現行法律,未有最終判決的被告的拘留期限制為兩個月。然而,如果認為有必要,法院可以延長拘留期兩次,每次最多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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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拘留期的延長,劉亞仁將在上訴審判期間繼續被拘留,第一次上訴聽證會定於29日。劉亞仁為他的上訴準備了辯護團隊,該團隊來自一家包括前首席法官和專門處理藥物案件的前檢察官的律師事務所。

劉亞仁最初於去年10月被起訴,罪名是習慣性使用異丙酚,非法以他人名義獲取安眠藥,吸食大麻,鼓勵他人吸食大麻,以及試圖銷毀證據。

檢察官聲稱,從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劉亞仁在首爾的多家醫院習慣性地使用了181次異丙酚,並在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之間非法以他人身份獲取了44次安眠藥。

在去年12月的第一次審判中,劉亞仁承認吸食大麻,但否認了鼓勵他人使用大麻、篡改證據和違反《麻醉藥品管制法》的指控。他還駁斥了關於使用其他物質的額外指控,稱其為“誇大其詞”。

第一次法庭判處劉亞仁一年監禁,處以20萬韓元罰款,並命令他參加80小時的藥物治療計劃。雖然法庭認定他犯有吸食大麻、習慣性使用藥物和以他人名義獲取藥物的罪行,但他被宣告無罪的指控涉及持有大麻、鼓勵其使用和篡改證據。檢察官最初尋求四年刑期,提出上訴,認為判決過於寬大。劉亞仁也提出了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