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二人因企圖用假醜聞照片勒索名人而被判入獄

一對母子因企圖用勒索的方式,威脅要公開一名被識別為A的名人的照片,其中顯示該名人從事飲酒、吸煙和賭博,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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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的朴炳根法官,分別對金先生及其母親判處1年6個月的監禁,罪名是企圖勒索和協助企圖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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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金先生向A的經紀公司發送了一封電子郵件,聲稱他有A在非法撲克酒吧吸煙、飲酒和賭博的照片,並威脅要將它們泄露給媒體。後來揭示金先生並沒有這些照片。

幾天後,金先生通過電話和信息聯繫了該公司的執行董事,建議說,"如果這被報導了,只會損害A的名譽。在我們公之於眾之前,讓我們談談這個問題。刪除這些照片或掩蓋這個問題不是更好嗎?" 然後他直截了當地要求300萬韓元,並補充說,"由於我的個人信息,我更願意不見面。"

當經紀公司沒有給出令人滿意的回應時,金先生繼續他的威脅,說,"我不知道你們在做什麼。看起來你們只是在浪費時間。"

金先生的母親沒有阻止她兒子,反而建議他增加要求,說,"如果你要討要錢,就要討要一個大數目。如果是一個大數目,就報告。如果你滿足於3000萬韓元,這就足夠了。如果有問題,我會接受調查。你的銀行賬戶有風險。你認為一旦錢進來,我不會給你錢嗎?" 她還提供了一個銀行賬戶用於勒索。

然而,在任何錢款轉移之前,A的經紀公司向當局報告了這一事件,導致該對母子在完成他們的犯罪之前被捕。

警方調查揭示,母子二人曾多次犯下類似罪行。金先生曾因以前的罪行被罰款兩次,而他的母親則有幾次以前的定罪,包括因各種罪行被判兩次監禁。

法院表示,"被告沒有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接受寬恕,或採取任何措施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受害者似乎遭受了重大的精神困擾,表明這種罪行的嚴重性。"

該對母子在判刑的第二天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