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及其子公司ADOR正處於對立之中。HYBE指控ADOR代表閔熙珍企圖奪取經營權。閔熙珍在記者會上否認了這個指控,聲稱「由房時爀製作的ILLIT在抄襲NewJeans」。在韓國網路社區上,人們關注著這兩個團體的相似之處,業界人士也紛紛發表看法。
某K-POP公司的代表表示「偶像的核心在於概念」,「即使細節不同,如果整體概念相似,則這可以被視為明顯的侵權行為」。
ILLIT和NewJeans都隸屬於HYBE旗下的唱片公司。HYBE實行多品牌策略,但旗下品牌之間的獨特性和獨立性保證成為問題。
另一家公司的代表指出「即使忽略團體之間的相似性,若在同一母公司內,相似概念的團體在3月份出道,接著在4月活動,然後又有另一個團體在5月復出,這樣的排程錯誤可能是意圖之外的,且相當令人懷疑」。
其他業界相關人士也表示,在歌謠界也能觀察到相當大的影響。一位匿名的知名視覺藝術家說:「在創作中容許模仿和致敬是可以的,但侵犯純粹獨創性的行為理所當然會受到批評。將NewJeans和ILLIT的專輯的字體和藝術品進行比較,可以認為是侵害創作者獨特努力的程度。這不僅會引起大眾的憤怒,也會讓許多從事創作的人感到不滿足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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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全球品牌的品牌行銷經理表示:「關於兩個團體相似性的討論並不僅僅是關於類似的概念,我認為這是一個超越相似概念的問題。ILLIT被認為將NewJeans的成功公式完全『抄襲』到了模仿的程度」。
接著他說:「Y2K的懷舊感、十幾歲少女的純真、夢幻般的粉彩視覺效果,甚至到HYBE的營銷戰略,NewJeans的成功方程式幾乎從頭到尾都被完全複製,這樣的感覺無法被抹去。雖然「模仿」本身是品牌企劃過程中常用的手法,但在這個情況下,ILLIT的行為已經超越了這個水準」。
該經理表示:「HYBE展現出了一種追隨成功公式而失去創作者必須具備的最基本的自尊心和良心的擔憂姿態。這種行為不僅僅是ILLIT的問題,還可能與整個K-POP產業的創作倫理相關,這一點值得關注。作為一家全球性的娛樂企業,HYBE應該有責任尊重藝術家的創意,並確立一個能夠充分展現每個團體獨特魅力的品牌戰略。我們希望看到的不僅僅是簡單的成功公式複製,而是透過不斷創新和差異化來推動K-POP市場的發展。」
ILLIT和NewJeans的相似性問題。當被模仿方是子公司時,法律上對此進行對抗的手段很少。
韓國法務事務所chongjel的代表律師Lee JongEun(音譯)表示:「在股東間協議書中,如果母公司HYBE複製了子公司ADOR的概念和編舞,子公司無法有效地防禦母公司的行為,這樣的條款是不存在的。即使概念和編舞被盜用,也很難進行現實的防禦,這是一種無法避免的結構。」
他還說 :「對於閔熙珍所說的奴隸契約背後的根本原因是,子公司創作的作品被母公司奪取,他們感覺自己就像在奴隸制度下的農奴被主人無法無天地剝奪產物一樣,處於一種痛苦的境地。」
此外,“股東間契約書的一個盲點”、“在其他唱片公司運營案例中,沒有預料到母公司會擅自盜用子公司的概念”、“對這一部分的規範存在不足的判斷”、“韓國商法的基本結構是以傳統產業為中心,因此單憑傳統商法的結構來理解唱片工業是困難的事實,唱片工業必須被視為一種新興概念,以保障創作者的作品”。
Lee JongEun律師表示:「概念和編舞與音源不同,目前處於知識產權保護的死角、即使是相同的唱片概念,遊戲工業的唱片公司與時裝工業的唱片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知識產權侵犯頻率更高。這是一個被濫用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