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BANG權志龍(35歲)被警方指控涉嫌使用毒品,目前正在接受毒品使用的調查。
就與目前引起社會關注的演員李善均毒品事件的相關性,警方相關人員向SBS 8點新聞表示:“他不在李善均事件的8名被調查對象之中,這是一個不同的事件。”
然而,警方表示他們已經從在李善均毒品事件中被捕的風俗店室長A先生那裡獲得了有關權志龍毒品的陳述。
這家風俗店是一間高級店,風俗店相關人士表示:“如果四人來,基本上要花費1000萬韓元以上,普通人怎麼可能來呢?普通的公司員工或一般公司高層也無法前來。”
警方已經明確表示他們將擴大調查,以確定是否有其他名人與此有關。
在這種情況下,權志龍的過去大麻事件再次受到關注。
2011年,權志龍因涉嫌在日本一家夜店吸食大麻而接受了檢方的審訊,隨後獲得了緩起訴處分。 當時,檢方考慮到這是他的初犯以及檢測出的成分數量非常少,因此做出了這種決定。
關於這件事,他曾在2012年2月的SBS《Healing Camp》中進行了自己的陳述。
權志龍表示:「我認為這是因為我在舞台上的形象而受到懷疑。當我接到通知時,我認為我需要進行一種禮貌性的檢測,所以我進行了檢測,一開始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問題。然而,檢測結果是陽性,我感到困惑和失望。因為我知道自己沒有做這種事情,所以一開始根本不相信檢測結果是正確的。」
MC李敬揆問道:「你為什麼要吸那些陌生人給你的香菸?」,權志龍回答:「那是我們舉辦的派對,演唱會結束後,我心情很好。我當時喝了很多酒。我的經紀人和工作人員都在享受,只有我一個人。我去了洗手間,但拒絕那些參加派對的人遞給我的香煙似乎有點失禮,所以我沒有多想,接過並吸了 。」
李敬揆接著問:「大麻和香菸味道不同,為什麼沒意識到呢?」,權志龍解釋說:「雖然味道不同,但我當時喝醉了,當時的感覺是這是強烈的香菸或雪茄的味道,我從來沒有聞到過那種味道,無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