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媒體Sports Chosun報導表示,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民政第13庭在針對娜璉及娜璉母親提起的貸款金額訴訟中,裁定A先生敗訴,法院承認A先生在12年間向娜璉轉移了5億多韓元,但判定證據不足,無法認定這是一筆貸款。
根據媒體取得的裁決書,前男友A先生在2004年8月至2016年6月的12年間,向娜璉轉移了535,908,275韓元。此外,娜璉和她的母親在2009年3月至2015年2月的六年期間,用A先生名下的信用卡支付了115,612,093韓元,2015年是娜璉作為TWICE成員出道的一年。
A先生於去年1月對娜璉和娜璉的母親提起訴訟。在審判中,A先生聲稱:“當時,應娜璉母親的要求,我借給了她必要的資金,包括生活費”,並補充說:“答應在練習生娜璉,以歌手身份出道後的情況下償還這筆錢,但娜璉卻食言了」。
A先生的兩名熟人也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他們都發表了有利於A 先生的言論。A先生的熟人說:“A先生通常會說,當娜璉出道時,娜璉承諾會償還她迄今為止所支持的資金。”
但法院並未認可A先生的主張。法院承認,A先生在12年的時間裡向娜璉提供了價值6億韓元的支持,但沒有客觀證據證明該補貼屬於貸款。法院裁定:“沒有證據表明這是一筆貸款”,“考慮到金融交易的次數、期間、金額和情況,很難相信A先生,和娜璉同意歸還這筆錢”。
他接著說:「考慮到A先生和娜璉的母親當時處於戀愛關係,我們不能斷定這是一筆貸款,考慮到其中包括的項目有月租、通訊費、貸款和學費,所以可以認為這就是支付生活費的」。
同時,A先生還聲稱,他預計當娜璉以歌手身份出道時,這筆錢會被歸還,因此很難將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視為貸款, 聲明還顯示,他們是從娜璉那裡聽到這一說法的,因為我是透過A先生聽到的,所以僅憑這一聲明並不足以認為還款承諾是真實的。
隨後,JYP娛樂公司就TWICE成員娜璉的「債務問題」(涉嫌未償還債務)指控發表了官方立場。JYP於9月19日對韓國媒體表示:“裁決已經確定並得出結論,因此我們無話可說,因為這與藝人的娛樂活動無關”,並補充說:“但是,未來我們將對任何通過投機性帖子誹謗或侮辱藝人的案件採取堅決的法律行動。”
而這消息一出,震驚了網友,也引發了粉絲熱議。許多粉絲認為娜璉應該還錢,也有人為娜璉辯護並同意法官的裁決。
▼「她媽媽的男朋友當時在她們困難的時候每月給了她們4000萬韓元,如果是我,我會出於感激之情償還他。」
▼「我是說,這筆錢可不少。既然他曾經幫助過她們,她應該償還。」
▼「看起來”A”和娜璉的母親基本上是夫妻。如果這是真的,那麼”A”要拿回他的錢將會很困難。」
▼「這不像是600億韓元是一筆小數目,所以出於道義負擔償還是合理的。」
▼「這是一個灰色地帶,因為他們當時正在約會,如果她母親沒有承諾償還,那麼真的沒有理由。」
▼「如果數額是600億韓元(約45.4萬美元),如果娜璉和她的母親用這筆錢來支付生活費…我寧願償還他,也不想看到這樣的新聞報導。」
▼「哇…」
▼「哇,600億韓元真是一筆不小的錢。」
▼「哇,她媽媽到底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