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TY FIFTY無法解除與經紀公司的合約!將面臨更大的危機!恐被要求支付高達500億的損害賠償金

FIFTY FIFTY和所屬公司之間關於團體的專屬合約爭議已在法庭上有所進展,而目前所屬公司處於有利地位。

根據28日的報導,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拒絕了女子團體FIFTY FIFTY對所屬公司ATTRAKT提出的尋求暫時處分以停止專屬合約效力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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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TY FIFTY的成員們於6月19日聲稱與所屬公司的信任關係破裂,提出了尋求暫時處分以停止專屬合約效力的申請。成員們主張所屬公司違反了提供財務報告的義務、健康照護義務等,並且在提供人力、物資和支援方面不足,無法支持他們的演藝活動。

而所屬公司方面則反駁稱,這是成員們同意的交易結構,並且沒有故意損失營收。他們同時主張,外部勢力試圖奪取成員們。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於本月9日進行了調解,參與的人包括FIFTY FIFTY的成員Saena、Aran的母親,ATTRAKT的管理層,以及雙方的代理人。調解是一種透過談判達成共識來解決爭端的程序,並不是透過勝負來解決。

然而,FIFTY FIFTY方拒絕了這項調解,她們提交了一份意見書,表示她們不打算與所屬公司達成共識,因此調解失敗。FIFTY FIFTY方的代理人在當天提交了重新審訊的申請,希望進行正式的審訊。然而,法院拒絕接受這個申請,並在28日做出了棄卻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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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此決定表示,拒絕的原因是「FIFTY FIFTY未能充分說明解除合約的理由,僅憑提交的文件無法認定與所屬公司的信任關係已經破裂」。

在這一結果出爾反爾後,FIFTY FIFTY的法律代理人於29日表示,他們正在討論是否與FIFTY FIFTY的成員一同提出上訴。

被棄卻的臨時處分申請可能會使FIFTY FIFTY面臨更大的困境,原因是所屬公司ATTRAKT有可能對FIFTY FIFTY的成員提出高達數百億韓元的巨額損害賠償要求。

根據韓國媒體《體育京鄉》的報導,ATTRAKT可能向FIFTY FIFTY的成員要求最高達511億韓元的損害賠償金。報導稱,損害賠償金的數額是基於「大眾文化藝人標準專屬契約書」的推論。

根據「大眾文化藝人標準專屬契約書」第15條第2項的規定,即使所屬公司忠實地履行了契約中的義務,如果所屬藝人在契約期間內違反契約內容以單方面解除契約,是為了違法目的,則所屬藝人除了支付賠償外,還必須向所屬公司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將以契約解除當時的前兩年平均月銷售額乘以剩餘期間的月數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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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TY FIFTY的熱門歌曲《Cupid》預計至少實現了數十億韓元至數百億韓元的銷售額。如果將出道後的銷售額估計為約45億韓元,將這個數字代入平均7年的偶像契約期限中,所屬公司可以向成員請求的賠償金額高達236億韓元。如果將銷售額估計為100億韓元,最大賠償金額甚至可能達到511億韓元。

陷入危機的FIFTY FIFTY。她們是否能夠再次在音樂界取得成功,目前仍是未知數。人們對未來的發展保持著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