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事部駁回了朴有天取消禁令的申請。
去年,隨著朴有天和前經紀公司的矛盾愈演愈烈,圍繞收益分配等問題發生糾紛,朴有天指責經紀公司在過去兩年間沒有支付他一分錢報酬,而經紀公司則主張幫助朴有天解決了超過2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00萬元)的個人債務,指責朴有天違反所屬協議與其他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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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雙方矛盾升級,朴有天的經紀公司向法院申請對朴有天的活動禁令並得到批准,根據該禁令,朴有天在訴訟期間將不得進行唱片以及影像的製作,宣傳等一切演藝活動。
朴有天主演電影《獻給邪惡》定檔於10月上映。在與所屬公司發生矛盾之前就已經準備的這部電影雖然已經確定上映,但由於被禁止在國內演藝活動,預計很難見到朴有天的直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