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主犯趙主彬二審被判42年 竟比一審少判三年

趙主彬
據台灣媒體報道,韓國“N號房事件”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經營博士房的主嫌趙主彬,其涉及誘拐、欺騙數十名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剝削影像,並經營影片非法買賣,今(1)日二審被宣判合計有期徒刑42年,比一審合計刑期45年還要減少3年。根據韓媒《News1》報導,首爾高等法院刑事9部於1日下午2時開庭進行二審,駁回趙主彬提出的上訴,依據涉嫌違反犯罪團體組織等罪嫌,判處其42年有期徒刑。據悉,先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一審中,依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製作、散布色情影像)、犯罪團體組織等條例在一審中判處趙主彬40年徒刑、公開其身份10年、配戴電子腳鐐30年、追討犯罪所得1億韓元(約人民幣58萬元),另外計上追加起訴的隱匿犯罪收入等罪嫌(有期徒刑5年),合計為45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