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據韓媒報道,《具荷拉法》終於確定,“拋棄孩子的父母不能繼承財產”。
韓國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委員長、國會議員徐英教正在推進的21屆國會1號法案《具荷拉法》,被列入“第四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並在國務會議上表決通過。
繼承權喪失制度是指,對於將要繼承去世子女財產的父母,違反或怠慢了撫養義務,或做出重大犯罪行為、虐待或不正當行為時,被繼承人或其他遺屬可以向法院申請喪失繼承權,使上述父母排除在繼承權之外。
與此同時,“第四次健康家庭基本計劃”中包含了徐英教議員的其他內容,允許未婚夫婦進行子女出生登記。
其中還包括了為單親家庭營造安全養育環境所必需的養育費履行相關計劃。徐英教議員曾代表發起過《養育費構想權法》,若單親家庭無法承受撫養費時,國家會給予支付,並按照國稅滯納處分的例子徵收。
之前,韓國已故女星具荷拉遺產案裁定其親生母親將獲得40%遺產,但具荷拉母親自女兒9歲時離家,從未進行撫養義務,棄養具荷拉和她哥哥20多年,故哥哥呼籲繼續推進位定《具荷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