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Focusnews)
今年5月24日酒後駕車撞上電線桿,而暫停所有演藝活動的 Super Junior 成員強仁,審判結果今日 (7日) 出爐。
裁判部表示,雖然強仁肇事逃逸又是累犯,但他承認所有錯誤,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以決定聽取檢方建議,罰款七百萬韓圜 (約新台幣20萬元)。
另外,強仁2009年10月也曾因酒駕撞上一台靜止的計程車,當時遭求處罰款八百萬韓圜 (約新台幣22萬元) 的略式起訴。
註:「略式起訴」意旨不舉行公開審理程序,而僅依據書面審理進行審判,是簡易法院的起訴程序。金額之換算以2016年9月7日之 Google 匯率為主,千位數四捨五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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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The Fact
翻譯 & 撰寫:Kpopn 的 E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