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Junior成員強仁5月酒駕撞壞路燈,事後還逃逸,被SM娛樂中斷所有演藝活動。7日法院判決出爐,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從他對此事已‘充分反省’,最終判決他罰金韓幣700萬元(約台幣20萬元)。
據法院判決指出,“被告(強仁)在法庭上承認錯誤,當事故發生時,有必要下車確認情況。因此他確實有罪。”、“他犯過相同的罪刑,且事故發生後逃逸,從以上行為看來必須重罰。不過,此事件並無造成人員傷害,只有財物損壞,且從被告在收察機關的表現,可看出他對此事已充分地反省了。”說明最終判決他罰金韓幣700萬元(約台幣20萬元)的理由。
強仁5月24日淩晨2點(韓國時間)駕駛賓士車時,撞上江南區新沙洞某便利店門前的路燈後逃逸,被警方以涉嫌事故後未處理起訴。他當時接受呼氣酒精測試,酒側值超過吊銷執照的0.157%。
這不是強仁第一次酒駕逃逸,他2009年9月時就曾因喝茫鬥毆惹事,隔月再爆酒駕肇事逃逸,最後遭罰22萬元台幣,免去牢獄之災,並以反省為由提早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