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於上月向首爾東部地方檢察廳以金某為對象提出訴訟,他在訴訟狀中表示:"金某向周圍人散步了'Bro與前經紀公司女性後輩發生性關係'的虛假事實,將以名譽損毀罪向法院提出訴訟。"
Bro在去年六月因收入問題對前經紀公司提出訴訟,公司代表朴某則以損毀對方名譽來應對官司混淆大眾視線。
法院於去年10月判定前經紀公司應向Bro支付2500萬韓幣,但Bro方的負責人卻聲明稱:"不但沒有收到法院判決的應得收入,反而散步Bro與後輩歌手A某發生性關係的虛假消息,損毀對方名譽,導致Bro上月31日發行新曲《吃剩下的炸雞》的活動也受到不小的影響。"
Bro方還表示:"後輩歌手A某已經否認了與Bro發生性關係的事實。"並已經將錄音內容作為證據上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