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實丈夫崔某再次認證了性騷擾事實。
17日下午,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進行了李京實丈夫崔某性騷擾案第二次公判。
當天法官對被告崔某:“如第一次公判說的一樣,承認所有公訴事實嗎?”崔某:“承認公訴事實。”法官再次問道:“被告在裁判中,承認了公訴事實,但在媒體的採訪中卻說了其他的話,因此受害者遞交了建議書。”
之後,受害者金某作為證人出席,金某:“2015年8月18日凌晨,在司機開車的後車座被崔某性騷擾。”金某:“當時崔某並不是酒醉狀態,第二天下午發了‘對不起’的簡訊。之後,凌晨崔某打來電話謾罵。”
當法官問到:“最後有想說的話嗎?”金某:“極度的不安感和羞恥感無法從頭腦中消除。第一次公判中,聽說崔某自白了,之後卻對媒體說‘只是承認喝酒的事實’,妻子李京實通過媒體污衊自己的部分,感到受到很大挫折。請嚴懲崔某。”
崔某雖然承認了公訴事實,但當時是否是酒醉狀態,將會影響今後的裁判結果。法官在審問了法官之後,2016年1月14日再次舉行公判,當天將審問司機等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