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播出的SBS《深夜TV演藝》分析了在韓國活動的偶像團體突然終止韓國活動,進軍中國的理由,同時也剖析了韓國娛樂產業的缺點。
在24日,黃子韜最終以所屬公司SM為對象提出了解約的訴訟。黃子韜的法律代理人也是之前退團的鹿晗和吳亦凡相同的法律事務所律師。
專家們認為:"中國成員接二連三的退團,不能只是看做是偶然。"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三人離開SM最大的原因就是巨大的出場費差距,"出場費差不多有10-20倍的差距,太多數人覺得在中國能獲得更多的酬勞,而且能得到更好的待遇才選擇在中國活動。"
對於Tao與SM娛樂的合約訴訟,多位專家表示:"即使SM勝訴,要想將Tao召回韓國在法律上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成了一場沒有勝者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