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再次發表聲明書 「針對吳亦凡的廣告-電影提起訴訟」

SM娛樂公司再次發表了起訴聲明書,吸引了大家的關注。

今日(31日),SM娛樂公司在繼今年2月以鹿晗在中國境內從事非法演藝活動為由,對鹿晗以及聘請鹿晗擔任廣告代言人的廣告主提起訴訟后,正式以吳亦凡在中國境內從事非法演藝活動為由,對吳亦凡以及聘請其擔任廣告代言人的廣告主、邀請其出演電影的電影出品人等提起了訴訟,並於昨日(30日)正式在北京法院立案。

據悉,吳亦凡於2014年5月在韓國對SM公司單方提起了訴訟並擅自脫離團隊,憑藉EXO組合活動獲取的超高人氣在中國境內非法進行電影拍攝、廣告代言、出席各大頒獎典禮等演藝活動。他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SM公司及EXO組合其他成員的合法權益,而且對SM公司與其國內外多家善意合作方之間簽訂的合同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從而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這不僅是屬於嚴重背棄SM公司與EXO組合其他成員給予其絕對信賴的不道德行為,更是一種濫用法律的行為。

SM公司與吳亦凡簽署的專屬經紀協議,在韓國法院作出最終的確定判決之前仍繼續有效。吳亦凡於此期間擅自進行的商業活動、廣告代言、電影拍攝等一切演藝活動,均為嚴重違約行為,SM公司必將會追究其一切法律責任。同時,協助或附和吳亦凡違約行為的任何公司及個人,亦構成對SM公司及EXO組合權益的侵害,SM公司亦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所有權利

對此,SM娛樂公司表示:"日後亦會採取一切法律措施,以全力維護SM公司、EXO組合以及其他善意合作方在中國以及其他地區的合法權益,並防止更多善意合作方遭受損失或無辜被吳亦凡的非法演藝活動所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