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a恐嚇被判無罪,「要把你變成殘疾人…」李會長曾威脅

Clara擺脫了恐嚇所屬公司李會長的嫌疑。檢察院將李奎泰日光集團會長因恐嚇Clara,而被交給裁判部。

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部因共同恐嚇罪被起訴的Clara和父親,各自以罪名不成立判處。

李會長在去年9月提交了在KaKao talk上,Clara和李氏留下的信息“感受到性方面的恥辱感,無法繼續維持合約。不取消合約的話就會向警方報案。”並以恐嚇罪起訴了兩人。

警方認為Clara與李會長之間的留言等並不是引發性羞恥心的內容,Clara父女交給了檢察院。

然而,檢察院認為Clara分明是感受性羞恥心,提出的解除合約也是行使了正當權利。

檢察院有關人士表示:“感受性羞恥心的主張並不是誇張的,也無法認為是有惡意的。向警方報案也並沒有脫離社會的一般常識。”

檢察院在調查被告Clara的過程中,知道了被李會長恐嚇威脅的事實,因此起訴了李會長。去年8月22日,首爾城北區的一咖啡廳見了Clara父女,並說出了威脅Clara和助理的話。

李會長要求Clar斷絕與助理的關係:“對你來說可能是很可怕的話,瞬間摘掉脖子也可以。也可以把他變成殘疾人,做多少次都可以。”調查中發現了此恐嚇內容。李會長:“我曾經在中央情報部,也當過警察幹部...”炫耀自己的力量。李會長:“我是你發的信息都能看到的人。”威脅了Clara。

檢察院的調查結果將對Clara解除合約起訴案產生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