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據司法界消息稱:SM對法院關於鹿晗及吳亦凡專屬合約糾紛提出的強制調停明確表示不能接受,並於4日由法務代理人向首爾中央法院第5調停部提出強制調停異議,但SM並未明確表明具體的強制調停異議的理由。目前鹿晗和吳亦凡方未向法院提出異議。
自從人氣組合EXO前成員吳亦凡和鹿晗相繼向法院提出與SM娛樂公司解約訴訟后,雖然一直進行調停,但至今未能達成協議。
上月20日,SM娛樂經紀公司發表聲明稱,針對在中國境內擅自從事演藝活動的鹿晗以及使用鹿晗作為廣告代言人的公司,已於2015年5月18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權訴訟,於當日完成了兩個案件的立案程序,並表示將不遺餘力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