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解約有紛爭的偶像組合EXO前成員吳亦凡和鹿晗,與所屬公司SM下了強制調節的命令。
18日,據法律界人士透露,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近日對吳亦凡和鹿晗面對SM為對象提出的解約訴訟,拿出了強制調節的提案。
強制調節是指紛爭當事人之間如果無法達成協議,裁判部使用職權提出和解的條件,進行強制調整的制度。吳亦凡,鹿晗與SM雙方2周內不向法院提出異議,將會確定強制調節,此調節與判決有相同的效用。
此前,雙方通過數次的調節協調意見,但仍是平行線,很難找到協議點。隨著這次強制協調的決定,一直緊張的雙方矛盾是否會有一線希望,引發眾人關心。
吳亦凡和鹿晗的法律代理人表示:「從法院那裡得到強制調節的命令,現在還在檢討中。具體的內容無法公開。」SM也拿出了類似的立場。
另外,吳亦凡和鹿晗去年5月和11月,以SM為對象各自提出了解約的訴訟。他們提出SM不正當地管理藝人,以及不足的財務補償,人權侵害等問題。鹿晗通過訴狀還表示,SM差別對待韓國成員組成的EXO-K和中國成員組成的EXO-M。
SM對此則表示:「在沒有提出訴訟的理由下,在同一事務所,同樣的方法提出訴訟,是通過組合活動成為明星得到人氣。這是完全不顧及所屬組合的活動,包括與所屬公司有關的合約當事人利害關係,只考慮了個人的利益。」反駁了兩人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