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智方對網上商城販賣"秀智帽子"再上訴。
本月15日,首爾中央地法民事32單獨關於秀智主張A商城的知名權侵害做出了原告秀智敗訴的判決。
據悉,秀智訴訟的A商城從2011年9月到2014年2月為止一直售賣以"秀智帽子"為名的帽子,並且還使用了秀智的採訪照以及機場照等做宣傳。
但裁決部表示:"光是肖像權、姓名權的侵害這一事情難以認定是有關已有合約的解除,還是未能達成新的合約,缺少財產損害的證據,駁回其損害賠償請求。"
隨後,秀智的經紀公司JYP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案件敗訴真的是非常遺憾和可惜,跟律師討論后將決定是否上訴。"
24日,據秀智的法律代理人透露,秀智在本月24日提出了上訴,韓國高等法院將在一到兩周內受理此案並決定庭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