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o公司破產:金俊浩沒有法律責任卻有道德上的義務

過去以受害者包裝的金俊浩令人產生了背信感,最近隨着主張"所有的一切都是虛假"的股東們的出現,以溫暖的氣氛結束的金性代表貪污導致CoKo停業的事態漸漸往其他方向發展。

24日,宣布CoKo公司停業的其他股東們發表了不同意公司停業的立場

以李某為代表的部分股東表示:"CoKo停業協議全部都是虛假的,我們正在為了挽救公司而做出努力。"

另外,金俊浩的至親金大熙現在創立的公司因為聚集了CoKo部分藝人而遭受李某的指責:"分明違反了公司合約

李某主張:"雖然現在大多數演員們照着金俊浩的指示向公司發送合約無效的內容,但是這並不意味着演員們和CoKo的協議合約已經到期,目前根據演員們和CoKo專屬合約,與廣告商們綁定的廣告藝人依然存在效力,他們現在的做法有可能屬於瀆職行為。"

那麼對於該事件法律界人士是怎樣看待的?

27日,一位法律負責人表示:"金俊浩只存在部分道德責任,金俊浩作為Content事業部代表和公司的經營是完全無關的存在,但是在投資者的立場上'CoKo公司=金俊浩'的公式卻一直成立","雖然金俊浩沒有明確的法律責任但是對於道德上的責任可以看做是存在的。